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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7-08-25 浏览次数: 字体[ ]

目录

 

第一部分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一部分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20021223日,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发[2002]12号文件精神,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组建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湖南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各项行政法规与政策,负责制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配套政策,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3、负责拟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贷款额度、最长贷款期限和具体管理措施,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全市所辖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在株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5、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移、封存及变更登记等手续。

6、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个人购、建房委托贷款,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7、负责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调整、开户登记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核算工作。

8、负责拟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批准后组织实施。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财务科、归集提取科、委贷管理科、信息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稽核科10个科(室)及天元管理部、荷塘管理部、石峰管理部、株洲县管理部、醴陵市管理部、攸县管理部、茶陵县管理部、炎陵县管理部8个管理部,属市一级预算单位。全中心共有人员150人,其中在职人员81人,聘用人员45人,退休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全年收入2998.00万元,比上年增加721.90万元,同比增长31.72%

2016年全年支出2963.12万元,比上年增加776.38万元,同比增长35.50%

二、关于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全年收入299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34.09万元(包括年初预算2074.27万元、贴息贷款专项59.79万元、201410月至201512月工资调标补差139.23万元、2015年事业发展奖励资金337.92万元、信息系统购建专项款322.88万元),占总收入的97.87%;其他收入63.91万元(包括利息收入1.59万元、生育津贴收入5.03万元、醴陵财政拨给醴陵管理部经费50万元等),占总收入的2.13%

三、关于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2963.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6.37万元,占总支出的46.78%;商品和服务支出680.58万元,占总支出的22.9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5.56万元,占总支出的15.37%;其他资本性支出440.61万元,占总支出的14.88%

工资福利性支出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工资按调标后的标准进行发放(基本工资增加,津补贴减少),补发了201410月至201512月份工资调标差额。

公用支出比上年减少8.36万元,同比下降1.21%,主要是减少维修(护)费、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等开支。

其他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增加248.56万元,同比增加129.42%,主要是增加了专项资金。一是市政府将原粮食局办公用房调配给中心,经市发改委批准立项(株发改审[2016]99号与株发改审[2016]117号),年初正式对住房公积金中心(原市粮食局)业务用房进行改造,已支付各项工程费用79.97万元。二是2016年初,中心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数字株洲立项,经市发改委同意,将公积金业务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旧的业务系统数据承载量有限,跟不上公积金业务快速发展的速度,而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开发技术,可高效运行5-8年,并实现了银企直联,现已支付相关费用328.92万元。

四、关于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69.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7.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66万元,出国考察费6.98万元,未超预算数。中心两项重点项目(业务用房改造与信息系统建设)同时立项、实施,中心严控三公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2.64万元,同比下降4.04%;本年增加的出国考察费用已报政府部门批准。

2016年中心因公出国(境)1人;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公务接待批次161批,接待人数为923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中心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0.58万元,比2015年减少8.36万元,降低1.21%。主要原因是中心厉行节约,缩减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中心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8.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1231日,中心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5(事业单位暂未实行公车改革),其中含5个县(市)管理部公务用车各一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中心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所有费用均先有预算再开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机关运行经费。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科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王莉;联系电话,073128685579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