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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限提一次”政策说明

作者: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8-03-23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期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调整后职工提出诸多问题。主要集中为职工家庭在购房时提取了住房公积金,之后则无法办理还贷提取。其原因是,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10月11日下发《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的通知》株政办[2017]46号文件第一条:“职工家庭限2套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含提取、贷款);同套住房实行‘提了不贷、贷了不提、限提1次’的政策。”

《通知》中明确规定了职工家庭同套住房“限提1次”,职工家庭如果在购房时办理了购房提取,再办理还贷提取就违反了《通知》中“限提1次”的规定,因此,已经办理了购房提取的职工家庭就不能再办理还贷提取,同套住房只能提取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