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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住房公积金年终决算暂停办理业务的公告

作者: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7-12-22 浏览次数: 字体[ ]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确保2017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年终决算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现将暂停办理业务时间公告如下:

从2017年12月28日至2017年12月29日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提取和转移业务。个人业务停办期间,单位缴存业务正常进行。

为切实维护缴存职工权益,请有挂帐未分摊的缴存单位专管员(经办人),于本月及时将职工变更情况及相关业务资料送至各相关管理部,以便及时将单位挂账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2018年1月2日恢复办理上述业务。

因暂停办理各项业务带来的不便,请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及职工给予谅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