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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5-03-12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45 号)及《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几部分。本报告统计数据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27号,邮编:412007,电话:0731-28685560,传真:0731-28685575)。

 

一、概述

2014年,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对照《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民生为主轴,以服务为主题,以群众满意为主要评价标准,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为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重要手段,不断优化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工作实效,政务公开、服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现新的提升。

一是加强领导,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机制流畅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中心成立了由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具体事务。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被列入中心重要议事日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中心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绩考核目标管理体系,强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责任制,对工作不力、影响政务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侵犯群众知情权的,追究责任,要求限期整改。中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日常工作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流程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加强学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能力提升

为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中心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湖南省政务服务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传达市委、市政府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通过学习讨论,干部职工依法公开、依法行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普遍增强,为政务公开“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打牢了思想基础。

三是加强基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平台拓展

中心积极打造信息化政务服务平台,继续做好咨询处理工作,客服中心对外提供自动语音应答和人工坐席服务,以信息化服务热线,高效处理群众个性化咨询,月均处理咨询投诉1500余条,并积极参与建设全省统一的“12329”咨询服务平台。在网站开设业务咨询专栏,群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对中心业务和服务的咨询及建议,中心平均每月回复在线咨询250余条。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短信平台,向职工发送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等信息,方便缴存人及时知晓有关情况。同时,中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规范和加强窗口服务,取消窗口原周五下午关门搞内务的作息安排,实现工作日全天常态化办理业务。进一步完善服务大厅基础设施,给各个管理部配备个人信息查询机,免费提供复印服务,让职工办理业务更加便捷。窗口业务集中时段,设置导服人员进行业务分流,引导职工使用叫号机、查询机等设备,解答群众咨询。

四是加强统筹,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工作协调推进

2014年,中心公共服务以窗口服务、门户网站、客服中心为核心,网上咨询、短信平台等多种客户服务渠道为辅助,全方位主动公开业务政策和其他信息,切实维护公众知情权。定期对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中心业务政策进行梳理,运用各种介质公开住房公积金各类信息。中心在服务窗口设置阳光台、办事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查询机、值班咨询台,编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指南和须知,在服务窗口投放,方便群众拿取了解,全年共为群众提供各类信息资料10万余份。统筹市政府门户网子站和中心门户网两个网站建设,努力将子站建设成为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的主阵地,一年来在子站发布各类信息141条,子站在全市点击率位居前列。中心还结合上门送服务的时机,将政策宣传延伸到人口聚居的工厂、社区、楼盘,以展板和卡片形式向数以万计的群众公开业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心通过报纸、广播等各类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中心网站、宣传栏、公示栏、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实现及时公开和充分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84条,其中在株洲政府门户网住房公积金子站发布信息141条,政策法规20条、热点问题13条、公告公示19条、工作动态32条、网上调查1条、规划计划1条,株洲市住房公积金子站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子站的访问量排名前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中心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次,申请公开内容涉及住房公积金政策及企业和个人缴存情况,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协调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法制办及法律顾问,在办理期限内,分别作出公开、部分公开及不予公开的书面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费用均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没有任何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中心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我们坚持把与群众切身利益攸关的政策措施和群众最关心的热点舆情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住房公积金各类业务办理须知、业务办理指南、操作细则和常用表格。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或重大业务政策调整,通过各大媒体进行专题政策解读。将上年度财务情况、年度结息情况、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情况等通过主流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公示。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由中心领导和业务科室负   责人介绍中心业务新政情况,回应媒体和缴存职工关注度高的问题。中心建立市长热线办理制度,受理答复市长热线(信箱)50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同时,还主动做好网宣和舆情处理工作,及时关注株洲网、红网、天涯社区等平台网络舆情,积极做好网宣办交办网络舆情的回复解释工作,引导正面舆论导向。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4年,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满足公众需求和服务效能方面还有一定差距。2015年,中心将继续按照《条例》和市政府总体要求,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的精细化管理和网上服务大厅建设;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三是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层层落实责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