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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7-06-30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7年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上台阶、求突破的关键一年。根据《2017年株洲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今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当前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的公积金信息,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在3月底前公开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相关部门

二、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

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开中心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由中心承担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做好项目名称、办理依据、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理。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明确重点公开事项的内容、时限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信息管理科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推进“互联网+政务”,打造微信、微博、网站、网上服务、手机APP、热线、短信、查询终端为一体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信息。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平台使用率和普及率。拓展网上服务大厅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更好地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努力实现群众办事少跑路。根据公积金政策变动,及时更新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印制图文并茂的办事指南宣传册,增强信息公开效果。

责任部门:信息管理科、委贷管理科、归集提取科、各管理部

四、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

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积金政策法规,都要及时公开。特别是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的调整,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公开载体同步发布公积金政策解读材料。

1.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相关解读材料应同步在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和媒体发布。

2.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公积金政策法规,通过接受访谈、组织专题报道、组织媒体发布会等方式传播权威信息。

责任部门:办公室、委贷管理科、归集提取科、信息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有关报道,对涉及中心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主动公布及时、客观、真实的信息,发挥正面舆论引导作用。

2.建立健全市长热线、“马上就办”热线办理制度,对群众诉求及时受理,积极沟通,认真办理,按期回复,不断提高事件一次性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有关部门